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导语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

  一、税

  契税:通住宅税率1.5%,非普通住宅税率3%(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 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成交总价的5.8%(房产证办证时间未满二年交纳,如办证时间已满两年不用交纳)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三、二手房过户税费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7、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