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导语 邵阳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受理开具,详见全文。

  邵阳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

  应用情形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等人员入职前的政审、入党政审、参加选举核实身份、服现役、出国留学、律师出庭等情形。随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普及,许多企业的HR在就业招聘过程中也需要应聘者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单位)提交相关书面资料。

  (一)个人申请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地址

  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点击查看>>>邵阳各区县派出所地址及电话

  (二)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申请地址

  住所地公安机关

  二、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后,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1.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

  2.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注: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依法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式(两联:存根+证明)

  存根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人系单位的,存根上需注明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附存单位介绍信)

  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问:邵阳无犯罪记录可以开多少次?

  答:“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年之内不能无限制开出。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不含3次)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会写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过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无犯罪证明】可获取邵阳无犯罪证明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样式、无犯罪记录相关问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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