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导语 小编为大家带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缴存程序、缴存基数及比例等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缴存程序

  1、缴存登记。缴存单位确定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设立帐户。中心凭单位缴存登记表为缴存单位及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为职工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及单位等额配缴部分缴至中心指定住房公积金专户。

  三、领取凭证

  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于首次缴款次月到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缴存基数及比例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总额)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五、列支途径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六、转移封存

  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况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七、违规处罚

  1、单位不为住房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由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邵阳市公积金查询入口/电话、缴存比例/基数、贷款额度计算器、各类公积金提取方法、个人征信报告线上查询入口/流程、线下查询网点等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