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场景有哪些
导语 邵阳市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在邵阳市市域范围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具体信息见下文。
邵阳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场景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市域范围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就医时,应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结算时系统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无余额时,系统将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特别提示:目前个人账户共济不支持邵阳市市域外就医结算。
“家庭共济”关系设立
1、绑定条件
主账户人须为我市参保职工,参保状态正常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被绑定人须为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且为我市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目前限双方均为邵阳市域内参保人,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扩大绑定范围。
2、办理渠道
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湘医保”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的“家庭共济绑定”功能绑定其配偶、父母或子女的医保信息,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主账户人可绑定多名家庭成员,每人只能被绑定一次。
点击查看>>>邵阳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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