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办理条件

1、按《邵阳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管理办法》加装电梯;

2、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办理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户籍证明;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竣工验收文件;

4、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5、业主增设电梯协议及支付费用的凭证;

6、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

提取对象及额度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中实际分摊金额(扣除财政资金补助部分)。

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终审意见。

相关事项

提取时效和次数:以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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