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户口补登、补录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导语 年满1周岁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被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等等,准备的材料不同,详见正文。

  邵阳户口补登、补录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年满1周岁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

  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并接受民警与补登人员或其监护人的见面谈话调查,形成调查材料。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人员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凭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户口补登。

  2、被公民个人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

  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报户口补登。

  3、被社会福利机构依法收养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

  凭主管民政部门审批的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

  4、被公民私自收养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补登的

  凭申请人书面申请,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如因不能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上而需登记在抚养人家庭户上,属农村地区的须经当地村组同意。

  5、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申请恢复户口的

  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6、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人员申请恢复户口的

  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是否在其他地方落户。

  7、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申请恢复户口的

  由公安机关核实原迁出登记情况。

  8、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申请办理户口登记的

  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注:补登、恢复户口人员年满16周岁的,还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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