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需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邵阳各区出入境大厅护照办理所需材料有所出入,为避免跑空,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受理机构出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受理机构出具)。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1、首次申请及护照加注、换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左右领取
2、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领取;
3、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4、护照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领证回执,并核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各区因办理情况可能存在出入,办理时限以各区办理点为准。
护照120元/本。
邵阳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邵阳市红旗路272号
联系电话:0739-8932038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原文链接:http://m.shaoyang.bendibao.com/live/2024117/8452.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