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导语 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条件、办理资料、提取对象及额度、办理时限,帮助大家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相关

  一、办理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在湖南省外购房的,须在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日期应在户籍登记日期后);

  2、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必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户籍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完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等)、购房合同(协议)、付款凭证(银行转帐流水);

  4、申请人的一类银行卡。

  三、提取对象及额度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2、购房款以完税发票为准;

  3、所购住房产权为共有的,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所占房屋份额对应的购房款,未载明产权比例的按产权人平均分配。

  四、办理时限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核实的,核实后及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终审意见。

  五、相关事项

  1、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保留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提取时效和次数:以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多次交易的,每次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12个月以上;

  3、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合伙购买二手房的,办理产权证12个月后且产权未转让才可以提取,提取时限为发证日期12个月后到24个月间;

  4、老旧住房《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二证合一、遗失补办、赠与和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非购买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权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5、婚前购房且未贷款的,在提取时效内婚后配偶可以提取一次。婚前购房且贷款的,婚后配偶不可以提取,可以作为共贷人共同还贷,享有对冲还贷等权益。

  详情可咨询邵阳市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门:各区县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邵阳市公积金查询入口/电话、缴存比例/基数、贷款额度计算器、各类公积金提取方法、个人征信报告线上查询入口/流程、线下查询网点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