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可以享受社保补贴,详见全文。

  邵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1)“405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同)人员的补贴为其个人实际缴费的60%

  (2)非“4050”人员的补贴为其个人实际缴费的40%

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补贴方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按规定先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且须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补贴。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在完成缴费后,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各社区(村)或通过官方平台自主申报。

温馨提示:关注【邵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输入框回复关键字【社保】就可以查看邵阳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入口、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灵活就业社保、社保卡(电子/实体)、公积金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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