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生儿落户时间限制

导语 根据邵阳落户政策规定,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在新生儿3周岁内,按照落户原则申报出生登记。

  邵阳市新生儿落户时间限制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拓展阅读:在国内出生的婴儿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相关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系非婚生育确无法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的,提供一方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如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予办理户口登记,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可凭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者接生证明和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邵阳户口立户、迁入迁出、家庭分户、新生儿入户、户口信息更改、不同类型落户办理、电子户口本查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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