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导语 单位职工在邵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
一、申领条件
单位职工在邵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
二、申领对象
邵阳市参保人员不能自行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交所需资料后由单位社保专员负责办理,办理完成后,生育将发放至单位参保账户中。
三、申领标准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四、申领材料
1、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或复印件医院盖章。
3、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津贴(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盖章)。
注: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正反面均可)。
五、申领时间
女职工生育津贴自国家规定的产假休完后开始申领,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领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取邵阳生育保险参保指南,生育津贴领取和发放指南,以及产假天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