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导语 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会诊费、出诊费、导医服务费等;

  (2)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

  医疗服务费;

  (3)病历工本费、微机查询、各种帐单工本费等;

  (4)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等;

  (5)空调费、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和损坏公物赔偿以及水、电、气费等;

  (6)陪护费、陪床费、护工费、洗理费、药浴费、消毒费、理发费、洗涤费等;

  (7)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

  (8)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

  (9)膳食费;

  (10)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

  (11)肥皂水、清洗剂、垃圾袋、灭蚊药器等生活用品的费用;

  (12)其他生活服务费用。

  2、药品品种类

  (1)健字和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3、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如雀斑、粉刺、黑斑、疵、瘟疮、法斑、色素沉着与脱发(含斑秃)、白发、脱痞、穿耳、鞍鼻、隆胸、单眼皮改双眼皮、按摩美容等项目;

  (2)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补兔唇、正口吃、矫斜眼、切多指(趾)、包皮环切J'。"型腿、"X"型腿、屈光不正、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

  (3)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睡眠呼吸监测系统、微量元素检测、骨密度测定、人体信息诊断、电脑选择最佳娃振期、胎儿性别与胎儿发育检查等诊疗项目;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健美、戒烟的诊疗项目;

  (5)各种健康体检;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7)各种医疗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饮食咨询、疾病咨询)、各种预测(包括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各种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劳动鉴定、医疗鉴定、亲子鉴定)、健康指导等;

  (8)超过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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