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导语 “烟花爆竹”目前归类为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就涉嫌违法。详细规定请见正文。

邵阳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1.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注意的是:

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可获邵阳烟花/鞭炮燃放规定、燃放区域、售卖规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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